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年度補助辦理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及本縣111年度推動兒童權利公約教育人員培力教案研發工作坊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旨揭工作坊活動訂於111年8月11日(星期四)假福興國小辦理。
三、參加對象:
(一)本縣人權教育議題輔導團團員。
(二)有與趣參與之教師。
四、全程參與之教師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。
五、因應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請出席人員全程佩戴口罩出席,並配合體溫量測。
六、本案聯絡人: 新港國小柯碧雲組長,04-7982310分機2282